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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次合同制聘员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4-19 21:39:31 |  访问:158

根据工作需要,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服务中心合同制聘员1名、群防群治大队合同制聘员3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适应外勤工作,适应夜晚、周末、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

(五)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8日下午(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308号弘森物流园C栋301办公室);

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嘉禾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张贴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有关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均可);

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提交后不得更改,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3.面试由街道自行组织,街纪检办全程进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通知要求前往街道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时,街道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或街道有关编外人员薪酬福利文件执行,另实行绩效考核。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聘用人员与广东省白云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结束后,若街道出现同类型岗位空缺时,可在本次招聘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1310040(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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